2022-06-20 22:00:37 | 作者:江海苏 | 点击:217
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案件时有发生,且涉案标的大,涉众较广。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建设法治社会目标,持续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5件5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6件19人,以集资诈骗罪起诉6件7人,有力推进检察机关维护金融秩序领域法律监督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7 年至 2018 年期间,被告人吴某亮多次向林某某、钟某某、黄某甲、黄某乙等人吹嘘其从事 IT 行业,该行业利润高、回款周期短,从而游说林某某等人向其投资,并承诺在几周内会有高达15%至30%的利润作为回报。林某某、钟某某、黄某甲、黄某乙等人信以为真,多次转账给吴某亮投资其声称的项目。被告人吴某亮为了取得信任,前期的投资利润及本金都有不同程度的返还,让林某某、钟某某等人确信吴某亮所称的项目确有高利润可赚。后吴某亮不断提出新的 IT 项目向林某某、钟某某等人集资,并诱骗林某某、钟某某向其他人宣传他的高回报项目进行集资,致使陈某某、刘某某、庞某某、关某某等人通过林某某、钟某某向吴某亮虚构的项目进行投资。吴某亮骗取投资款后,没有用于IT 经营项目,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吴某亮向林某某等十余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900余万元,除去已返还部分,被告人吴某亮实际骗取金额人民币 640余万元。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某亮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吴某亮当庭认罪认罚,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吴某亮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投资理财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能轻信身边各种传言,不能盲目追求高回报,否则可能误入骗局、财产付诸东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