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6 14:13:42 | 作者:潘爱锋 | 点击:1317
瓯教师函〔2016〕68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瓯海区第四届中小学教师
优秀微课程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丰富我区中小学新课程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层次整合,展示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为学生提供优质网络学习资源,解决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重难问题,积极探索“微课程”的有效应用模式,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第四届中小学教师优秀“微课程”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本次评选采用团队形式进行,每个团队最多由3位教师组成。
二、评选内容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是指针对某一知识或主题、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微课程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本次开发微课程应包括微课程简介、知识点清单、学习任务单、微视频、微练习、相关资源等。内容为适用于基础教育阶段(学前、小学、初中、普高、职专)的微课程资源。
微课程建设分为学科指导、兴趣拓展和教师培训三大类。每门微课程中微视频(知识点)的数量不少于8个,最多不超过20个,其中信息技术学科(创客教育类)微课程知识模块(见附件1)详细说明。
(一) 学科指导类
主要是指按照我省基础教育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课程纲要、课程标准的要求,建设与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开发的微型课程资源。此类微课程为辅助基础教育学科教学,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帮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突破学科学习重难点的系列化微课资源。
微课程体系须依据各学段、各学科现行教材版本的知识体系系统开发。做到知识点关联清晰,课程结构严谨,能够解决实际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学生具有启发性、引导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动机。
内容建设类型
1. 按照年级建设的,每门微课程应至少包含一个年级(两册教材)的重难点知识;
2. 按照学习主题、单元模块建设的,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整个学段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
(二) 兴趣拓展类
是指除学科教学以外的、其他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技能提升为主要目的微课程。兴趣拓展类必须符合学生兴趣发展的个性需求,在校本特色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微课的要求开发成体系化微课程资源,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课程设计新颖。
(三) 教师培训类
教师培训类微课程必须围绕教师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提升技能等主题,能回应教育中的现实问题。
开发建设内容包括:
1. 活泼、教师乐于接受的系列微课程资源;
2. 有利于教师提高对教育本质的理解,接受新理念、新思想、新知识,提升实践能力,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式及行为,帮助教师挖掘、开发课程资源,重构教学模式、优化组合教学内容的专业培训式系列主题微课程资源。
三、评审说明
本次评比以微课程为单位进行评价,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微课程建设制作规范、评价指标和上传办法见附件2、3、4。在同等分数下考虑微视频数量,原则上微视频数量多的排名靠前。
四、作品报送
请参评教师于2016年9月5—9月10日通过瓯海智慧云平台进行申报(地址:)登陆智慧教育云平台中的“评比”模块进行上报,账号为手机长号,若密码丢失可短信寻回。参评的微课程需填写第四届中小学优秀微课程申报表(见附件5)和微课程知识目录(附件6),登陆智慧教育云平台中的“评比”模块进行上报,项目名称为“第四届中小学优秀微课程评比”。
联系人:黄菊敏(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662299
附件:1. 信息技术微课程知识模块
2. 瓯海区微课程建设制作规范
3. 瓯海区教育微课程评价指标
4. “智慧教育云平台”微课程上传办法
5. 瓯海区第四届中小学优秀微课程评比申报表
6. 微课程知识目录
附件下载: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6月3日
抄送:市电教馆,区教育局办公室、高中教育科、义务(学前)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