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2 13:07:21 | 作者:潘爱锋 | 点击:1985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九批花园式单位和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温政办〔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公共绿地面积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有关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等12家单位第九批“花园式单位”称号,温州市粮油储运公司等13家单位“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开展绿化活动,加强养护,巩固成果。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切实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三个温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九批花园式单位名单
2.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第九批花园式单位名单
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
浙江和丰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中学
瓯海区潘桥镇第一小学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
乐清市第三中学
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收费所
平阳县实验中学
温州庄吉集团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平阳县萧振高级中学
苍南县宜山高级中学
泰顺县城关中学
附件2
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温州市粮油储运公司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金帝鞋业有限公司
瓯海区梧田高级中学
瓯海区梧田第二中学
瓯海区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
瑞安市逸景湾小区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乐清办事处
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桥头收费管理所
洞头县北岙镇新城社区居委会
温州华中塑业有限公司
平阳县萧江镇丽江花园
主题词:城乡建设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主题词:城乡建设 表彰 通报
发布机构: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3-24